106/10/31事發,歷經2個半月多次通知催告,皆冷漠以對+置之不理,最後
要進入消保官協商階段之前,107/1/18才想起來,是公司疏失,願意承認錯
誤。
那隨便丟個優惠給你(重點,還是你原本就應該得到的),你不要再無理取鬧
了,我們公司是很有誠意的!!!
如果空腹熊貓的A客戶跳票後,長達2個半月不聞不問不處理,一直到要上
法院了,A客戶才突襲式給空腹熊貓原本就應得的貨款,並堅稱"僅是單純
作業疏失,並已盡心處理補償"。
我不知道空腹熊貓能不能接受這種說詞,我是沒辦法.......請不要當我是三
歲小孩......
讓證據說話!
證據1:
經詢明恩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FOODPANDA,空腹熊貓),促提供公關經理H相關資料之
電子郵件乙紙
證據2:
明恩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FOODPANDA,空腹熊貓),公關經理H回應將將於一星
期內提供優惠券之電子郵件乙紙
證據3:
明恩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FOODPANDA,空腹熊貓)客服回應該公司已知悉本申訴案並
交付處理之對話影本乙紙
證據4: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2月15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651360410號函第一次協商會議通知
資料乙紙
證據5:
原告提出修正和解協議資料乙紙
證據6: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7年1月10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651360400號函,證明明恩數位資訊股份
有限公司(FOODPANDA,空腹熊貓)未出席資料乙紙
證據7:
原告半日薪資計算方式資料乙紙
證據8:
臺北市法務局107年1月17日北市法保字第10730155910號開會通知單第二次協商會議通知
資料乙紙
證據9:
明恩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FOODPANDA,空腹熊貓) 電子郵件提供原告空腹熊貓500元優
惠券,原告拒收之資料乙紙
證據10:
明恩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FOODPANDA,空腹熊貓)拒絕出席第二次協商會議通知資
料乙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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