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案最原始的爭執點在於:我在蝦皮花了300元買到了一張可兌換600元foodpanda空腹熊貓消費金額的紙本優惠券序號(上面無記載使用期限),結果序號不能用,打去給客服詢問,客服說我持有的是偽造優惠券......
當我回去找蝦皮賣家吵架時,foodpanda空腹熊貓又改口說:因為系統更換,資料未能及時更新......之類的,證實我持有的是foodpanda空腹熊貓自己發出的優惠券,但堅持雖然上面沒記載使用期限,卻是已經過期不能使用。
先說我拿偽造的優惠券,害我去跟人吵架,後又改口承認是foodpanda空腹熊貓自己發的優惠券,但堅持雖然上面沒記載使用期限,卻是已經過期不能使用.....這時我去客訴,應該不算奧客吧.....
foodpanda空腹熊貓接到此客訴後的欺騙行為,才是我火大的主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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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不說之前經歷種種不回應+忽視+不出席任何消保官及法院調解的事,請自行翻閱前文。
來談談107/8/27foodpanda空腹熊貓負責人當庭說法:
因為消費者只花300元就買到600元的優惠券,所以foodpanda空腹熊貓賠償1000元是很優惠的,第一張賠償的500元優惠券已於106年11月2日發出,只是後來因為人員異動,資料交接不全等等問題,導致第二張賠償的500元優惠券遲至107年1月18日才發出,foodpanda空腹熊貓沒有任何疏失,本案應屬消費者無理取鬧。
我的評論:
1.你在台東以當地價買進盛產的釋迦,運去台北賣,只能依原購價出售嗎?要不然就是無良心的謀求暴利嗎?同理,在foodpanda空腹熊貓不提供服務範圍的地區,例如嘉義,持有這張優惠券的人,他能幹嘛?請foodpanda空腹熊貓坐高鐵送過來嗎?不以低價販售,他是要留下來當傳家之寶嗎? 我用300元買600元的優惠是您情我願的公平交易,如果我當初是用900元買600元的優惠,foodpanda空腹熊貓會退我錢嗎? 如果不會,那foodpanda空腹熊貓只應該管:這是一張600元的優惠券,我就要負責給消費者600元的商品。你管我多少錢買到的?
2.1000元賠600元是很優惠合理的,我接受這個說法。但是大哥.....重點是:foodpanda空腹熊貓騙我!foodpanda空腹熊貓騙我!foodpanda空腹熊貓騙我! 很重要,所以講三次。foodpanda空腹熊貓只先給一張500元的優惠券,然後就神隱消失+不回應
3.歷經兩個半月,從公關經理到客服中心,從台北市衛生局到消保官各式各樣的通知+函文,foodpanda空腹熊貓因為人員交接+資料交接不全,所以通通不處理,超神奇的!
4.最後消保官要開協調會了,foodpanda空腹熊貓突襲式出現,MAIL了優惠券就閃人不出席,繼續神隱不回應,你是當我乞丐嗎?
5.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發通知要進行協調,foodpanda空腹熊貓依舊因為人員交接+資料交接不全,所以不能處理,還是沒法出席,真的不刻意的......
6.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發函調閱資料,foodpanda空腹熊貓認為要有洩漏個資的疑慮,所以不提供資料給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,這我就不評論了,直接被法官洗臉。衷心建議foodpanda空腹熊貓應該換掉現在的法務,甚至我懷疑foodpanda空腹熊貓根本沒有法務人員,現在的承辦只會挖洞給foodpanda空腹熊貓自己跳......